关于开展2016年度团员教育评议、团籍注册和团内评优等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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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度团员教育评议、团籍注册和团内评优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5-21 浏览次数: 84

各学院团委、直属团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共青团和青少年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共青团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加强团员青年思想政治教育,落实全面从严治团要求,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三会两制一课”实施细则(试行)》、《安徽工程大学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评选办法》和团省委评选表彰相关要求,经研究,决定集中开展2016年度团员教育评议、团籍注册和团内评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团员教育评议

(一)对象

教育评议的对象为全体团员。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应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可不参加团员教育评议和年度团籍注册, 自愿参加者不限。

(二)主要方式、内容和流程

1.主要方式:学习教育、自我评价和  组织评议相结合。召开支部大会,团员人数较多的支部,可先由各团小组会议开展评议并提出初步评议意见后,提交支部大会研究确定。到会团员超过应到会团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评议。

2.内容和流程:团支部组织团员开展学习教育,每名团员围绕在评议年度内的个人表现和发挥团员作用情况等撰写自我评价材料;    召开支部大会或团小组会议,每名团员根据学习教育情况和所准备材料进行自我评价;其他团员对其进行评议,肯定成绩、指出不足;以支部为单位对所有团员进行测评投票;支部委员会综合个人自评、团员互评和测评投票结果,结合团员日常表现,  研究提出每名团员的建议评议等次, 报学院团委批准、备案; 做好评议结果的运用。

(三)步骤

1.学习教育阶段(3月6日-3月下旬)。

——紧密结合“学习总书记讲话,做合格共青团员”教育实践,组织团员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特别是关于青少年共青团工作的重要论述; 学习团章、  团史和团内相关文件。

——组织团员积极参加“团百花”学雷锋志愿服务行动。

2.自评互评阶段(3月下旬—4月上旬)。

自评和互评在团支部(班级及其它学生组织)和团小组(寝室及其它学生组织)范围内进行,在主要谈缺点、谈不足的同时,善于发现团员的优点。自评时,先写出自评材料,后在会上自评。互评时,对照评议内容以团小组(或寝室)为单位进行面对面评议,评议形式自由活泼,要求评议有深度、评议有记录,评议结果上报团支部。所有团支部成员对各小组的初评结果进行评议,研究确定每个团员的评议结果。

评议内容是:参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四进四信”活动和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情况;能否正确履行团员义务;能否自觉执行团的决议,遵守团的纪律,按规定参加组织生活,按期缴纳团费;能否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在校园文明创建和学风建设等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参加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情况等。

3.总结提高及组织处理阶段(4月中旬—4月底)

各级团组织须对此次民主评议进行总结。对评议等次为不合格的团员,  团支部要对其进行教育帮助, 限期改正。 三至六个月后, 对能够接受团组织批评教育, 反省自身错误,有明显改进的团员,  再次进行团员评议;对不接受教育帮助或经教育帮助仍不改进的团员, 应当劝其退团, 劝而不退的由支部大会决定除名, 并报上级委员会批准。

(四)评议标准

此次评议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团员数量应控制在参加评议团员人数的30%以内。学院团委应对各支部上报的评议结果进行备案留存,并做好评议结果的运用,每年各级团组织评选表彰的优秀团员,一般应从上一年度评议为优秀的团员中产生。对于表现突出并积极要求入党的优秀团员,团支部应按照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的有关规定,及时向上级委员会推荐。

二、团员年度团籍注册

团员年度团籍注册是对团员团籍的连续认定,是团组织掌握和了解团员履行义务、 参加活动情况的重要途径,是团员管理的关键环节。

1.注册要求

团籍注册以支部为单位进行,4月底前全部完成。

对能正常参加团的活动,按时缴纳团费,经团员民主评议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的团员均可注册,经教育评议为不合格的团员不予注册,责成六个月内改正,后经评议为合格的方可注册。注册时由学院团委自行组织,以支部为单位办理注册手续。

对团员评议等次为基本合格以上的团员,由学院团委在其团员证“团籍注册”栏内填写注册时间、评议等次,并加盖注册印章。

对团员评议等次为不合格的团员,学院团委应当对其暂缓注册三至六个月。暂缓注册期后,对再次评议等次为合格的团员,及时给予注册;评议等次依然为不合格的团员,依照团员教育评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不予注册。

受团内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团内职务处分的团员,如能正常参加团的活动,按时交纳团费,一般可予以注册;受留团察看处分的团员,留团察看期间,其团员证由团组织收回,留团察看期满后,恢复了团员权利的,将团员证发还本人并及时注册;受开除团籍处分的团员,不再为其注册,其团员证由团组织收回,并将有关情况书面报上级委员会备案。

2.工作内容

年度团籍注册后, 团支部要根据注册情况修订团员花名册,  并及时将注册情况向学院团委作出书面报告。及时清理、更换破损团员证,补发团员证。领取团员证以学院团委为单位,到校团委办理。

三、团内推优工作

按照学校“先进团支部和优秀团员(团干)评选办法”规定,评选2016年度先进团支部(见附件1)、优秀团干和优秀团员(优秀团员按团支部团员数的10%评选,优秀团干按团员数的5%评选,各学院团委可另推荐3-5名在学院团委工作的优秀团干)(见附件2)。优秀团干和优秀团员通过民主投票(采取差额投票形式,至少差额1名)产生,候选人可采取个人自荐、团支部协商推荐或十名以上团员联名推荐的方式产生。团内推优的结果要在一定的范围内进行公示。

4月20日前,各学院上报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员(团干)名单。

“五四”青年节前后,校团委组织召开表彰大会,对团内评优单位和个人,以及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进行统一表彰。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团组织要切实履行从严治团的责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本通知要求,充分认识做好团员教育评议、团籍注册和团内评优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部署,精心组织。工作中要积极争取所在单位党组织的领导和支持,保证活动有效开展。

2.把握原则,严格程序。必须严肃认真,力戒形式主义、杜绝走过场。在团员教育评议投票阶段,必须严格按程序进行评议,不能简化甚至省略工作程序。学院团委要加强对支部工作的指导和检查,发现不足及时纠正。

3.全面动员,做好宣传。要从当前服务团员青年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入手,从服务团员青年的每一件小事做起,打好基础。宣传教育工作要及时到位,确保每名团干部真正了解到工作的实施程序和重要性,并使广大团员充分认识到此次活动的重要性。要丰富活动载体,充分调动广大团员的参与积极性。要立足长远,把此项活动作为团建工作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抓好抓实。

4.及时总结,积累经验。各学院团委要认真做好本次团员教育评议、团籍注册和团内评优的总结工作。团籍注册和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员(团干)的评选工作要结合团员教育评议活动进行。教育评议、团籍注册和团内评优工作开展情况,校团委将以会议方式听取各学院团委专门报告。

附件:1.安徽工程大学先进团支部登记表.doc

   2.安徽工程大学优秀团员(团干)登记表.doc


共青团安徽工程大学委员会

2017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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